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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从市医保局了解到,随着省级及周边城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也于近期出台,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我市公立医院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12年出台的标准。从公立医疗机构的收入结构来看,反映医务人员劳动服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较低,而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验费用占较大比例。“这种不合理的成分很可能造成药品和耗材的浪费,影响我市医疗技术的发展,也影响普通百姓的健康权益。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疗保险、医药等相关政策。联系。”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计划,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目标为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等6家市级公立医院,岳城区、柯桥区、上虞区10家区级公立医院同时实施。
在我市6041个医疗服务项目中,价格调整涉及13个类别和1410个医疗服务项目。其中,提价项目1017项,降价项目393项,提高了以人工为主的技术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大型医疗设备的检验检测价格。同时,取消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添加政策,实行零差销售,降低部分西药价格和中草药销售价格。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普通门诊检查费没有调整,专家门诊检查费的调整幅度也低于省级项目。
“虽然医疗服务费增加了,但检查费用如CT和磁共振的费用却下降了,总的来说不会增加病人的负担。”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价格改革本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增加的项目中有93%是医疗保险支付项目,个别患者承担较少。
边肖:绍兴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许靖金陈文华
标题:医疗服务费增加,检查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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