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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一名玉器摊主带着玉雕被盗的视频证据去派出所报案。他没想到不仅会把小偷绳之以法,还会把自己扔进拘留所。近日,涉嫌强迫交易的玉石摊主李被刑事拘留。
抓住了小偷
相反,他自杀了
10月14日,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一名玉器摊主的报警,称他在摆摊时抓到了一名小偷。
城东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原来,摊主李在县城世贸广场门口摆摊卖玉。因为价格低,摊位上挤满了顾客。一些顾客很幸运,做出了“偷羊”的不当行为。正在摆摊的李通过视频监控抓到了一个小偷,并与他发生了争执。
警察局受理此案后,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当看到李手机上保存的盗窃视频时,警察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最初,他的手机里储存了几十个偷玉的视频,有20多个小偷在偷玉,其中两个视频拍摄于2019年10月11日。警方查看了当天的报警记录,但没有发现相关报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在抓到一个小偷后,威胁要警方拘留对方,并要求对方以原价39元,500元的价格购买玉石处理此案的警察王泽成说,李的行为涉嫌强迫交易,因此他被传唤到警察局接受讯问。
威胁它
确凿的证据也成为有罪的证据
随后,警方联系了潘某等几个在视频中被迫交易的当事人,并取得证据证实李被迫交易的犯罪事实。
中国刑法规定,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买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摊主李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以数百元的价格购买价值十余元的商品,犯罪三次以上,符合"强迫交易罪"的定义。目前,此案已被列为刑事案件。
“视频中的潘等人既是盗窃案的非法嫌疑人,也是强迫交易案的受害者。”王泽成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行为特别轻微的,将减轻或不减轻处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潘等人的行为可视为“极轻微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向相关个人发出教育警告后,警方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发布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边肖:绍兴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见习生陈琪通讯员王金庭陈文华
标题:通过威胁报警迫使小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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