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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险局、浙江省卫生委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险门诊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好消息!这一保障体系从7月1日起覆盖全省

《意见》于7月1日生效,为2019年工作设定了目标:

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慢性病不少于12种。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或网上医院电子处方购买慢性病相关药品。

全面建立和运行慢性病医疗保险第三方配送服务机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将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包括哪些慢性病?被保险人可以享受多少比例的医疗补偿?小布会给你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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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12种慢性病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包括:

12常见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好消息!这一保障体系从7月1日起覆盖全省

根据当地慢性病的特点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各区市可以自行补充常见慢性病。

提高保护水平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将延伸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基层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其中,结核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基层设置的免赔额,原则上不高于300元,实行年度累计计算。

二、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水平,由各区市结合基金支付能力确定。

长期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慢性病可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相关政策按参保地执行。

定点药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可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结合家庭医生签名服务,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确定本省慢性病常用药品范围。

各区、市补充的慢性病由各区、市自行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

推进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与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相结合,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快速慢分治疗”。

配药更方便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在当地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药品,使用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或浙江网上医院平台的电子处方。

省内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连锁药店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定点药店范围。

放宽慢性病门诊处方时限,根据病情需要,慢性病一次性处方医疗保险的用药剂量可从4周延长至12周。

定点药店销售的慢性病相关药品必须是省级医疗设备采购平台范围内的医疗保险药品。

药品分销是有保证的

确定一些省级医药连锁药店作为第三方分销服务提供商。

保证覆盖范围,要求每个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商店;

为保证供应,要求各医药连锁制药集团向全社会公布能覆盖12种慢性病的常用药物清单,并保证提供相应的药物;

为确保配送,要求每个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店,提供现场配送服务。

根据协议的要求,各协调区域应监督提供配送服务的商店的患者满意度、药物配送的及时性、配送安全以及经销商的资质。

《意见》还明确规定,每季度以市为单位对实施进度进行监督,重点整治药店欺诈和保险欺诈行为,加强医疗保险慢性病处方审核等保障措施。

朱家英编辑

边肖:新闻稿专用

标题:好消息!这一保障体系从7月1日起覆盖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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