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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近日,上虞区市民沈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0000,称首都、上虞区街星光社区等户外健身器材“超期服务”,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更换,避免意外伤害。
核实:在沈先生的陪同下,我来到上虞区街首都社区,发现了这批户外健身器材。
可以看出,户外健身器材如婴儿车、坐卧两用健身器等。,由于使用时间长,摩擦间隙大,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翘翘板缓冲器磨损严重,座椅已经着陆。当孩子们玩耍时,很容易伤到他们的腿和脚。
从产品标签上发现,这些户外健身器材是武汉浩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安装时间是2008年10月30日,已经超过10年了。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户外健身器材建设管理办法》,户外健身器材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该批户外健身器材执行标准为GB19272-2003,固定器材使用寿命为6年。
目前,户外健身器材的标准是GB19272-2011。我咨询了参与起草国家标准的绍兴上虞市大康体育健身设施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娟华。她表示,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健身器材的钢管壁更厚,安全系数更高,使用寿命延长至8年。
《户外健身器材建设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器材,应当由器材接收单位报废和拆除;设备拆除后,应在原场地或选定场地建造相同数量的设备。
很明显,该批户外健身器材在陈星上虞区首府已经使用了四年多,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寿命后没有及时报废和拆除。
“延伸服务”健身器材容易引发事故。据了解,一旦户外健身器材的“延伸服务”发生事故,生产企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管理单位将承担责任。
“我希望户外健身器材‘超期服役’的问题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让社区居民放心使用。”沈先生说。
:范文中/照片:黄
标题:该社区的户外健身设备已经使用了4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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