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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中的腐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侵蚀了人民的利益,浪费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和认可,必须严肃处理。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市纪委近日查处了三起典型案件。
诸暨市东白湖镇娄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灿安骗取国家财政补贴。2011年至2014年,吴灿南以娄东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名义谎报种植面积,伪造销售凭证、生产资料采购记录、农业经营记录等信息,向上级机关申请财政补贴,冒充其他村民的种植地通过验收,连续骗取国家财政补贴7万元。吴灿被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嵊州市甘霖镇夏路西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张收受补贴资金、贿赂。2009年至2014年,张肇庆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漳州市新农业局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采用膨胀砂石支出的方式,获得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7.49万元,其中张肇庆获得3.6万元。人民币;他利用自己在村务公开中的地位,为管理方谋利,与他人共获10万元,其中张、共获5万元。张被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昌县玉林街碾坳村相关村干部私下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指标进行了划分。2014年,榆林街碾坳村当时的村主任王勇、村委会主任梁晓军等相关党员干部在村民代表会上未经讨论或两个村委会集体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指标分配给部分村干部和亲属,造成不良影响。王勇受到党的严厉警告,梁教军等有关党员干部受到党的警告。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地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坚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切问题。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预防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扶贫惠农、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等领域为重点,把惩治基层腐败和消除丑恶现象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及其背后的势力。“保护伞”覆盖了党的严格管理的“最后一英里”;对于辖区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钟文华
标题:市纪委报告了3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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