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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绍兴市宁波区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抢劫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立被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许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等手段抢劫公私财物。他的行为构成抢劫,他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并抢劫人。死亡,持枪抢劫;被告人许立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并支持这一罪行。被告人许立犯有数罪,被依法一并处罚。虽然许立抢劫了绍兴供销大厦和诸暨嘉瑞珠宝店未遂,但他在回到案中认罪,主动供认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事实;但是,其主观恶意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在讨论犯罪时应判处死刑。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许立被判处死刑

法院裁定被告人许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他被判非法持有枪支,并被判处五年监禁。最后,他决定执行死刑,没收他所有的个人财产,并终身剥夺他的政治权利。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许立被判处死刑

边肖:唐桂平黄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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