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近日发布了《新时期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守则》、《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守则》和《新时期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守则》。根据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不同特点,明确界定了新时期教师的专业标准,划定了基本底线。
对于大学教师来说,指导方针提到我们必须坚持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不要剽窃、篡改或盗用他人的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力。对于小学和中学教师,准则要求他们不得组织或参加有偿补习班,或介绍学生,并为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幼儿园教师来说,指导方针是明确的,不允许他们通过学校教育的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允许他们组织妨碍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育部要求所有地方学校在教师管理的具体工作中,如招聘、聘用和评估等,都要执行守则的要求,并实行“一票否决”。要坚决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一经查实,要依法撤销其获得的荣誉和称号,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职务,清理教师队伍。同时,有必要进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聘用他们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指导意见》的发布,教育部还制定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道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了2014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了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据新华社报道)
边肖:杜世民
标题:“十项指导方针”为新时代的教师设定了基本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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