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人民法院小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案件。令法官沮丧的是,原来的被告原来是一对好朋友,原告的财务账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个朋友“帮助”。直到接到有关部门的纪律处分通知后,原告才发现他不仅名誉扫地,而且账户上也损失了一大笔钱。
萧蔷(化名)今年30多岁,他和小平(化名)是同班同学。2015年10月,萧蔷通过小平推荐的计算机网络操作,在一家期货公司北京营业部开立了期货交易账户。由于两人平日关系非常密切,萧蔷在整个行动中没有为小平辩护,小平在场,知道所有信息,如交易密码,包括萧蔷将期货账户与银行卡绑定的信息。
尽管萧蔷开设了这个期货账户,但他将它保持在“休眠状态”,从未进行过任何交易。2017年6月,萧蔷突然接到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确认萧蔷账户在2016年9月以硅铁和硅锰合金合同为标的,进行了两次分账,并实施了相互撞击和非法转移资金的行为。收到处罚信的萧蔷很困惑。当他去查询他的账户时,他发现早在2015年12月,就有人开始“骗”他的账户,从他绑定的银行卡里转账10万元到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截至2017年6月,10万元银行卡账户只剩下13888.53元,期货账户交易余额为504.04元,资金缩水超过8万元。自那以后,萧蔷和小平多次谈判失败,因此他们不得不在今年2月将对方告上法庭。
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平擅自动用萧蔷期货账户和资金进行交易,造成萧蔷资金损失和侵犯其财产权,应依法予以赔偿;同时,由于小平的非法交易行为,萧蔷受到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处罚,处罚结果被记录在中国资本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对萧蔷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据此,法院裁定小平赔偿萧蔷损失人民币8.56万元,并向萧蔷道歉。
法官提醒说,越来越多的公民拥有各种投资和金融账户。然而,如果账户被移交给他人,除了资金安全之外,还有一系列风险。期货交易是杠杆化的(股票交易也可以融资和杠杆化)。如果账户因他人操作而磨损,期货公司将向账户持有人索赔损失;如果其他人利用该账户进行假冒交易,账户持有人(就像本案中的原告)可能会被交易所罚款和警告。因此,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将账户移交给他人操作,潜在的风险都非常大。金融投资需要专业知识。如果账户长期不用,建议尽快关闭账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边肖:黄
标题:资金的急剧减少也受到了交易所的惩罚。一对“老铁”为此提起了诉讼
地址:http://www.sihaijt.com/sxzx/13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