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网络新闻在缓刑期间再次触犯法律,即使缓刑期满,它仍将被投入监狱。几天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成功监督了一起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后收监的案件,这也是绍兴市首例矫正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累了!如果我继续这样下去,我会杀人的……”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诸暨110报警中心多次接到这个报警电话,电话里不断重复威胁的话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经过3个小时的搜查,民警张被锁定。
经调查,张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尽管张不必在看守所服刑,但他在缓刑期间必须在诸暨接受社区矫正,不得随意外出。然而,事发前张在阜阳某建筑工地工作,这一社区矫正无疑像一个“紧箍咒”一样打乱了他原有的生活节奏。案发当天,张喝了不少酒。借着酒劲,他故意打了几次电话给警察,谎报杀人事件,发泄他的不满。
随后,张于5月29日被诸暨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原因是他向警方撒谎,扰乱公共秩序。5月23日,张解除了社区矫正。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违反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根据我省社区矫正管理的有关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违反行政法规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请求原审法院撤销缓刑。但本案中,张在社区矫正期间扰乱公共秩序,在社区矫正期满后决定行政拘留。他还会被关进监狱吗?
对此,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启动了对监狱的监督验收,认定对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随后,对"失控、漏管"问题进行了调查,找出了其他地区类似案件的处理方法,并根据案件的特殊性与司法局、法院、公安局进行了对接,论证了张撤销三个单位缓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形成了方案。最后,诸暨市司法局要求法院撤销对张的缓刑。9月底,张被逮捕并移送至诸暨看守所刑事拘留两个月。
边肖:火星记者何若愚黄方静
标题:如果缓刑期是非法的,他将在服刑期满后被投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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