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上支付的日益普及,一些不法之徒瞄准了它背后的利润空。嵊州一名男子花了298元钱购买了12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在网上开始了非法交易。他忙了一会儿,打电话给他的两个姐姐帮忙。不到一年,陈某的三个兄弟姐妹非法获利49万元。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6年初,陈某开始帮助人们做网上和QQ“替代实名”业务,销售实名,启封和盈利。所谓“实名生成”是指通过将账户与真实身份信息相关联,所申请的账户具有转账、汇款和支付的功能。为了获取更多的公民个人信息,2016年8月,陈某发现刘某在相关QQ群中销售个人信息,并花费298元购买了一份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组合的信息文件,其中至少包含12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大量嵊州公民信息。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陈某还打电话给他的两个姐姐帮忙做生意,主要是把这些账户卖给他的“代理人”和有需要的客户。根据服务和购买者的不同,每个实名账户收费从12元到50元不等,开封的“附加值”更高,每户收费299元。对于未开封的余额,将收取余额10%至30%的手续费,最低不低于200元。
截至2017年6月,陈某和他的两个姐妹被捕,总利润超过49万元。
检察官提醒说,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买卖、非法收集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受到法律制裁。群众也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甚至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边肖:王小红通讯员黄胜峰方静
标题:298元购买了1200万公民的个人信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获利49万元
地址:http://www.sihaijt.com/sxzx/12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