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召开了宪法与监督法专题学习会议。党委书记马卫光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谭志桂、魏伟等市委理论研究中心组成员出席。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对《宪法》和《监察法》进行了解释。
马卫光指出,修宪和制定监督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全面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法律和历史意义。全市要继续掀起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的热潮,深入理解和理解《宪法》和《监察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宪法》和《监察法》体现的法治精神贯彻到推进绍兴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努力把绍兴法治建设和清洁绍兴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马卫光强调,各级、各部门和干部要增强对宪法的信心,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和法治道路。坚持党在立法上的领导,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宪法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深化绍兴法治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学习和教育,促进遵纪守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马卫光强调,监督法的制定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新局面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要深刻理解《监督法》的本质,在深化绍兴廉政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全面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把监督职能延伸到基层,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推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基层,覆盖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个党员,在廉洁积极的氛围中不断巩固和发展政治生态。
马卫光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以法律为活动准则,做遵纪守法的好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信念深入人心。
边肖:张克用局长黄方静
标题: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全面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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